大洋新聞 時間: 2014-04-23來源: 信息時報 作者: 田桂丹
  信息時報訊(記者 田桂丹) 記者昨日從廣州市國土房管局瞭解到,從今日開始,廣州市出租房屋網備工作將在全市各房地產中介機構全面鋪開,物業服務企業的網備工作將同步試點進行。也就是說,市民通過地產中介出租房屋,全部要進行網上備案,並根據租金水平進行相應的納稅。
  業界人士介紹,過往房東多嫌出租備案手續繁瑣還要納稅,所以多數出租並未進行備案。今後,這筆稅費有可能會轉嫁到租客身上。但對於租客來說,在辦理了備案手續後,可以憑此辦理居住證,辦理租房提取公積金手續等。
  如需辦理營業執照等仍需在街道備案
  去年,《房屋租賃合同網上備案規則》發佈後,全市168個街鎮流動人員和出租屋管理服務中心(以下簡稱“街鎮流管中心”)已實行租賃合同網上備案(以下簡稱“網備”)。從今日開始,“網備”新手段將在全市各房地產中介機構全面推行。房地產中介機構完成“網備”後,視同完成報送房屋租賃信息。
  “網備”在各房地產中介機構全面推行之後,市民可以通過街鎮流管中心辦理“網備”,也可直接在各中介辦理“網備”,更加方便快捷。兩者在本質上是相同的,但表現形式略有不同。
  街鎮流管中心出具的是蓋有“租賃登記備案專用章”的紙質的《房屋租賃合同備案證明》。而房地產中介公司是政府規章賦予義務的“當事人”之一,通過中介公司辦理“網備”,其結果是系統自動生成回執號和備案號,可供當事人網上查詢備案狀態使用。
  街鎮流管中心出具的紙質的《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》,是合法的租賃場地證明,當事人可持其前往相關行政部門辦理相應手續。如果租賃的房屋不需要利用租賃房屋辦理其 他行政審批,通過房地產中介機構辦理“網備”即可。
  稅費或轉嫁到租客頭上
  業界人士介紹,目前廣州每月租賃成交個案實際大概超過10萬宗,但進行備案的只有2萬宗到3萬宗,主要原因就在於需要交納一定的稅收。只要少數需要開發票報銷的租客會要求業主配合租賃備案,不少業主則要求實收租金,將房屋租賃稅成本轉嫁給租客。
  據悉,從2008年開始,廣州市已停止收取房屋租賃登記費,而個人房屋租賃稅收也從2012年下調,月租1000元以下的,綜合征收率為4%,月租1000~2000元的,綜合征收率為4.7%,月租2000~20000元的綜合征收率為6.8%,20000元以上的綜合征收率為8.38%。根據計算,個人房屋租賃稅因租金的不同,介於數十元至數百元不等。今後,這筆稅費有可能會轉嫁到租客身上。但對於租客來說,在辦理了備案手續後,可以憑此辦理居住證,辦理租房提取公積金手續等。
    (原標題:今起經中介租房全部要網上備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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